人防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核准
一、办理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
2、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》
3、《济南军区、山东省人民政府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》
4、《山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
5、《关于规范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》
二、申请材料及条件:
(一)审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”:
1、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”申请表
2、建设工程立项批文(验原件,复印件1份)
3、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(验原件,复印件1份)
4、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的方案文本复印件,主要包括总平面图,建筑单体首层平面图、标准层平面图、主立、剖面图,地下车库平面、剖面图(验原件,复印件1份)
(二)核发“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
大型公建、单个小区内拟建人防工程超过10000平方米,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、指挥通信、医疗救护工程和
防空专业队工程,需提交人防工程方案设计文件(2套)。其他项目直接申报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
查。
(三)核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
1、 工程地上部分总平面图,建筑单体首层平面图和工程主剖面图
2、修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(A4、精装)(2套)和光盘一张
3、平战转换方案及实施计划(A4、精装)(2套)和光盘一张
(四)颁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许0可证”:
1、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缴费联络单
2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书
3、建设人防工程承诺书(2份)
4、防空地下室报建表(2份)
5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(4份)
三、办理程序:
(一) 审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”:
窗口受理——承办人审查(现场勘验)——窗口负责人审核——分管领导签批——窗口发件
(二)核发“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
窗口受理——承办人审查——处业务会汇审——分管领导签批——窗口发件
(三)核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
审图办窗口受理——承办人审查——窗口负责人审核——分管领导签批——审图办窗口发件
(四)颁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许0可证”:
窗口受理——承办人审查——窗口负责人审核——分管领导签批——窗口发件
四、办理时限:
(一) 审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”:10个工作日
(二)核发“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8个工作日
(三)核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”:10个工作日
(四)颁发 “防空地下室建设许0可证”:5个工作日